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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能源局举办第五期“矿长安全大讲堂”活动

发布日期: 2024-09-11 14:26 信息来源: 济宁市能源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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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0日,市能源局联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东局监察执法三处、监察执法四处举办《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宣讲暨第五期煤矿“矿长安全大讲堂”活动。活动邀请何岗煤矿矿长俞庆礼授课,市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卞清伟主持会议并讲话,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全监察执法四处一级调研员孙涛、监察执法三处三级调研员石来金参加会议。

会上,首先逐条逐项宣贯《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并就“八条硬措施”硬落实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接着传达学习了9月2—3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八条硬措施”硬落实专项监督检查通报视频会议精神、《〈“学铁规、明责任、硬落实、保安全”专项活动方案〉落实方案》和《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等文件。随后,俞庆礼结合何岗煤矿实际,向各参会单位人员分享了矿井安全文化管理、提升运输管理、带式输送机维护、单轨吊运输及智能化矿井管理经验做法。

会议指出,各集团公司、各煤矿要充分运用好市县属煤矿“诊断式”安全评价成果,高标准推进隐患整改,开展“回头看”,对照评价典型问题,开展对照排查整改,并持续做好分析总结,查缺补漏,进一步改进完善。各煤矿要加强矿井供电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井上下供电系统安全自查自纠,要结合市局组织的“本质安全型”矿井创建、安全文化长廊建设、13310班组建设、职工“六必知”活动,强化安全培训教育,不断提高职工技能,规范人员操作行为,同时梳理事故信息报送相关规定,严格事故报送标准,确保报送信息的准确性、一致性,落实报送责任。

会议强调,各煤矿企业要持续做好国务院安委会明查暗访迎查准备工作,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及时组织开展自查自纠,逐条逐项查缺补漏。“中秋”“国庆”期间,各煤矿要强化特殊危险作业管理,非必要不安排危险作业项目,并严格落实值班带班和应急值守,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会议以视频形式举行,主会场设在市能源局调度会议室,各县(市、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煤矿企业设分会场,全市共6100余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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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济宁市能源局